无证房被强拆,成功获赔276万!最高法明确:无证房不能一刀切发表时间:2022-11-02 14:54 无证房被强拆,成功获赔276万!最高法明确:无证房不能一刀切
无证房一刀切的被认定是违建,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完全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这种违法的强拆很常见,是老百姓遇到的普遍拆迁问题。无证房到底是不是违建,不能一刀切,还需要实际问题实际分析。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我们代理的无证房被强拆的案件,最后成功获赔276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案情: 上世纪80年代,张先生的父亲经过村委会的口头同意,在村里圈了一块地然后盖起了五间房 ,后来张先生结婚后也一直在此房中居住。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这5间房一直没办理房产证。直到2017年,张先生家的房子面临拆迁,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没想到拆迁方和张先生说,他的房子是无证房,属于违建,最后只象征性的给了三万块钱就强制拆了。 张先生越想越觉得憋屈,房子没有证也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凭啥不给拆迁补偿款?
我们接受张先生的委托后,经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现张先生的房子没有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一刀切的认定是违建是错误的做法,应当按照正常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于是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成功帮助张先生拿到276万拆迁赔偿款。 其实对于无证房屋,早在2018年的时候最高院就做出过裁判要旨。无证房是不是违建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查,才能下结论,不调查,不鉴定,不通知,不处理,直接认定违建是错误的做法!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裁判: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原则】 (2018)最高法行再201号《行政判决书》中指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行政机关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符合现实的原则,本着保持谦抑、格外谨慎、有利于当事人的态度,依法作出客观、公正处理,切忌出尔反尔,来回‘翻烧饼’”…… 根据最高法的指导精神,可以看出“无证房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首先,实事求是要求:无证房是不是违建,要有确定的认定依据 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做出拆迁决定之前,应当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明确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我们实践中常见的就是没有调查,直接认定无证房是违建,显然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另外实践中还有一种做法,也可以说是拆迁方的套路,那就是“配合签约就不是违建”,这显然是错误的,最高法在裁判中明确否定了这种做法。如果是违建,其性质不能改变,不会因为配合签字就变正常。 根据裁判要旨,为被拆迁人提供了救济的方法。那就是如果在拆迁的时候,拆迁方通过“调查、认定和处理”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被拆迁人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在收集证据时,可以从做出通知书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合理性方面进行突破,如果毫无依据,且适用法律错误,那强拆就是违法的。 经过大量的实际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可以看出,未经认定、处理就直接在补偿方案中规定“无证建筑一律按xx标准补偿”的做法是与法治理念相悖的。 因为你还没有认定其究竟合不合法,凭什么就“一刀切”式的压低其补偿标准呢?甚至不给补偿呢?
其次,尊重历史要求,承认“历史原因”的存在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的无证建筑、自建房等都是因为历史原因而没有房产证,这说明历史原因客观存在,并不是被拆迁人能改变的状态。 我们都知道,在2008年之前,城乡规划法还没有实施,这个阶段之前的房屋可能很多都是无证房,因为当时的环境政策下,地方上对于建房审批手续的把控不严,而且老百姓建造无证房也只是为了居住,并没有其它不当应用。 所以如果不承认历史原因的客观存在,就武断的认定房屋是违建显然违反法律的规定。 另外,“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置无证建房的时候,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认定几十年前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能要求认定2008年之后的无证房是违建,2008年之前的不能以此为依据,认定是违建。 而且,很多都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而建起来的无证房,政府允许可以先盖房子,后办手续。这种情况怎么能说是违建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明确提出“有利于当事人” 前述最高法关于“违法建私房”的裁判中明确斥责再审被申请人乐业县政府系“反反复复,出尔反尔,严重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无疑系对行政机关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所持基本立场的有力强调和纠偏。
这点的提出大大支持了“民告官”,也为很多被拆迁人提供了诉讼的信心。不管是什么角色,只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承担不利的后果。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拆迁方不走程序,不出决定,而是直接“拆了再说”,逼迫被拆迁人因房屋无证而陷入索赔无门的境地。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更是这一领域矛盾纠纷频发的重要根源。 法律明确指出,“上来就拆”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论是不是违建,违反法定程序拆除房屋本身就是行政违法行为。这点大家要格外注意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是违建,也能获取赔偿的原因之一。 我们相信,无证房被一刀切认定为违建的这种做法,终将被终结,无证建筑的补偿利益问题不会成为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最后我们想提醒大家注意,对于无证房的所有者来说,积极补办证件,争取合法身份是我们的本分,但是如果遇到了违法拆迁,也不要怕,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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